2020年元旦伊始,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照常从元旦忙到除夕,但随着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的疫情不断升温,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肺炎席卷全国,大量企业和职工也因为肺炎疫情陷入无端恐吓和焦虑中。律师虽然不能前去医疗救护前线抗击“疫情”,但润杭律师们在另一条战线上迎来了一场“看不见硝烟的战争”。
2020年1月20日,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,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们立即响应上级号召,放弃休假,考虑到湖北作为九省通衢以及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大省,在浙江有大量的湖北籍企业员工,为避免疫情引起用工企业和职工的恐慌,润杭律师利用专业知识积极为政府、中小企业主、劳动者提供法律解决方案。
随着疫情不断蔓延和扩散,针对春节期间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及被隔离、确诊感染后员工劳动合同如何处理、工资如何计算等企业员工最关心的问题,润杭律师团队向企业主和职工发出《针对“2020新型肺炎疫情”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书》、《针对 “肺炎疫情”导致企业用工风险法律应对策略》、《突发疫情导致企业违约导致严重法律风险解决方案》等落地方案、为企业、个人切实降低成本,减少违约责任提供法律工具。该三套方案受到企业和个人的好评,许多企业都称润杭所得函件和申请书为“及时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