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高级合伙人徐登峰律师于2019年1月份接到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收入案(原销赃罪),犯罪嫌疑人季某(化名)系一家私企的老板,其被公安机关指控,季某明知案涉货品系上游犯罪所得仍积极买入,以获取非法收益,构成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收入罪,被杭州某派出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且以多次作案为由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。
接受委托后,徐律师马上投入该案的辩护工作,在拘留期间即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但公安机关以有碍侦查为由作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,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徐登峰律师经对案件情况仔细分析后,遂介入检察院的批捕阶段,徐登峰律师以该案犯罪嫌疑人“明知”依据不足,无犯罪故意为由,积极与检察官沟通,在做充分论证的同时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。检察机关在研究全案并听取律师意见后,以该案证据不足为由,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,涉案嫌疑人当日即被取保,顺利回到家中。
在被取保后,公安机关仍多次传唤刘某,持续数月后,终因证据不足,公安机关最后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,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。
徐登峰律师简介:专职律师,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党支部书记,浙江大学法学学士,浙江大学文学学士,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,擅长各类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、侵权(含人身伤害)纠纷、公司股权、刑事辩护等。联系电话:13858033244。